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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會第七屆第三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乙份,請查照。 (2012/6/25)
說明:
一、本會已於101年6月10日(星期日)下午17:00於高雄蓮潭國際會館(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),舉行第七屆第三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,會議紀錄如附件。
二、會址變更會議紀錄(討論提案八),經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將本
會址遷移至(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一段99之1號)。



正本:本會
副本:內政部


理事長游朝滿




台灣建設機械協會 第七屆第三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

一、時間:民國101年6月10日(星期日) 下午17:00
二、地點:高雄蓮潭國際會館(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)
三、出席人員姓名:理 事 長:游朝滿
副理事長:蕭 追、黃金維、吳濟民、陳 苗。
常務理事:蔡進金、黃世澤
理 事:游豐光、許振寰、黃慶輝、方利順、
蕭如樂、施文濤、李泰山、吳震宗、
蘇家智、吳周霖、魏聖容、梁水鑫、
吳俊德、梁賢仁。
常務監事:葉明福
監 事:江明碧、陳鐘奇、徐良耀、姜振聰、
呂明憲。
四、請假人員姓名:監 事:張振益
五、列席人員姓名:名譽理事長:吳振東
行政專務:李嘉洋
六、主席:理事長:游朝滿 紀錄:秘書長:向大偉
七、主席致詞(略)
八、報告事項(略)
九、討論提案: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一:101年2月份至101年5月份會計報表,提請審核。
說 明:101年2月份至101年5月份會計報表(如附件第8、9、10、11頁)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二:本會101年度新進會員簡歷,提請審核。
說 明:本會101年度新進會員7位簡歷(如附件第12、13頁),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正式列冊加入會員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正式列冊加入會員
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三:本會擬於10月份辦理企業勞務管理講座,提請審核。
說 明:本會為提昇會員對於企業勞務管理有更深入的瞭解,將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實施講座,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依決議辦法實施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將協調法律顧問於10月份擇日舉辦企業勞務管理講座,時間、地點另行發文通知所屬會員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四:本會名譽顧問公司永日建機,邀請會員參加油電共軌引擎課程。
說 明:目前大多會員對油電共軌引擎相關技術普遍不太瞭解
,永日建機希望借由協會邀請會員參加有關現行油電共軌引擎課程,以利會員能更進一步瞭解油電共軌引擎之結構,課程名額以40人為限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,與名譽顧問永日建機公司研議,以不收費方式通知所屬會員參加,名額以40人為限,時間、地點另行發文通知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五:決議本會8月份理、監事聯誼活動舉辦日期及地點。
說 明:為促進理監、事彼此互相情感之交流,擬於8月份辦理離
島蘭嶼或花蓮旅遊,行程、地點(如附件第14、15、16、17、18、19、20頁)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,時間為8月份9、10日(星期四、五)二天一夜地點定於金門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六:決議本會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舉辦日期。
說 明: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於101年10月份於北區舉辦,餐敘輪值人員(副理事長:黃金維、吳濟民,理事:方利順,監事:姜振聰、呂明憲),時間、地點(如附件第21、22、23、24、25、26、27、28頁),決定後另行發函通知與會及餐敘人員。
※10月份星期六、日為(10/6,7,10/13,14,10/20,21,10/27,28)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,10月份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暨北區會員聯誼活動,訂於10月21日(星期日)舉辦,時間、地點由餐敘輪值人員擬定後另行發函通知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七:決議本會第七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舉辦日期、地點。
說 明:第七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舉辦日期、地點,景點建議(如附件第29、30、31、32、33頁),決定後另行擇日協調聯誼組實施現地勘察。
※12月份星期六、日為(12/1,2,12/8,9,12/15,16,12/22,23,12/29,30)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,本會第七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訂於12月22、23日(星期六、日)二天一夜舉辦,地點
花蓮兆豐農場,活動內容由本會聯誼組籌備後另行發文通知所屬會員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八:本屆新會址更新案,提請審核。
說 明:本會會址於101年5月25日變更至(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一段99之1號)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經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,依規定呈報內政部核備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。

六、臨時動議: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一:本會年度會員大會紀念品建議採購旅行箱,費用一只約新台幣$1,400元,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。

提案人:吳濟民副理事長
案由二:建議本會製作背心,出席團體活動穿著以利凸顯本會之整體性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先行設計於10月份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款式。

七、散會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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