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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會第七屆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乙份,請查照。 (2012/10/31)
發文方式:
正本
台灣建設機械協會 函

受文者:全體會員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一O一年十月三十日(星期二)
發文文號:台建機(101)通字第0019號
速別:普通
密等及解密條件:
附件:第七屆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乙份。

主旨:本會第七屆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乙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本會已於101年10月14日(星期日)下午16:00於珍豪大飯店(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),舉行第七屆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,會議紀錄如附件。

正本:本會
副本:內政部

理事長游朝滿

台灣建設機械協會 第七屆第四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

一、時間:民國101年10月14日(星期日) 下午16:00
二、地點:珍豪大飯店(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)
三、出席人員姓名:理 事 長:游朝滿
副理事長:蕭 追、黃金維、吳濟民、陳 苗。
常務理事:黃世澤
理 事:許振寰、黃慶輝、方利順、蕭如樂、
施文濤、李泰山、吳周霖、魏聖容、
吳俊德、梁賢仁。
監 事:江明碧、陳鐘奇、姜振聰、
呂明憲。
四、請假人員姓名:常務理事:蔡進金
常務監事:葉明福
理 事:游豐光、吳震宗、蘇家智、梁水鑫。
監 事:徐良耀、張振益。
行政專務:李漢平、李嘉洋
五、列席人員姓名:名譽理事長:黃輝雄、劉紀光、吳元博
六、主席:理事長:游朝滿 紀錄:秘書長:向大偉
七、主席致詞(略)
八、報告事項(略)
九、討論提案: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一:101年6月份至101年9月份會計報表,提請審核。
說 明:101年6月份至101年9月份會計報表(如附件)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二:本會101年度新進會員簡歷,提請審核。
說 明:本會101年度新進會員5位簡歷(如附件),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正式列冊加入會員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正式列冊加入會員
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三:102年度製作理、監事、名譽理事長、名譽顧問、行政專務等人員紀念品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本會第七屆理、監事、名譽理事長、名譽顧問、行政專務等人員,於102年12月任職屆滿,為感謝服務團隊無私無我的奉獻,使會務能順利推展,本會擬製作紀念品贈予以上人員,以玆感謝!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四:本會102年度理、監事贊助經費提撥案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第七屆理、監事贊助經費分101年度及102年度使用,本會理、監事活動及出席率瀕繁,費用均為理、監事自行負擔,本會擬將102年度理、監事贊助經費提撥1/3為理、監事活動費,經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,於年度預算編列,並於會員大會提案追認通過後報部查核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,於102年度預算編列,並於會員大會提案追認通過後報部查核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五:本會結餘款提撥案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本會結餘款提撥案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將第一屆至第六屆結餘款項提撥1/2回饋會員,擬製作休閒服裝,款式及經費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經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專案辦理,並於會員大會提案追認通過後實施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通過提撥1/3款項,製作休閒服裝回饋會員,於102年度預算編列,並於會員大會提案追認通過後報部查核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六:決議本會第七屆大會特刊製作日期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為使本會特刊充分記載當屆推展會務之成果,與記錄會員各項活動之剪影,讓大會特刊得以有充實內容與傳承記載會務推動之始末,本會第七屆大會特刊建請擬於102年大會發行,提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表決通過依每年底大會時出刊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七:大會紀念品發放及大會活動權益規範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本會每年度均製作大會紀念品及辦理大會活動,因會員人數不斷成長與增加,針對會員大會紀念品發放及大會活動權益規範,是否訂定標準得以依循,以減少實施上有不同之標準,建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大會紀念品發放及各項活動有關會員權益部份,均以會員公司登記為單位。

提案人:本會
案由八:本會名譽顧問贊助款訂定標準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本會名譽顧問贊助款項均無統一標準,是否統一以不低於2萬元為標準,如低於2萬元則以一般贊助款項,不列入顧問團隊,建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爾後顧問贊助款均以2萬元以上,並享有會員之優惠,2萬元以下贊助均列入一般贊助,不列入顧問團隊,並無享有會員之優惠,特別敦聘之名譽顧問不在此限。

提案人:理事梁水鑫
案由九:建請本會研議開立各種專業訓練研習班,建請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。
說 明:目前政府機關及各界企業均著重於證照的認可,本人受諸多會員之託,向本協會建議可否研議開立各種專業訓練研習班,並協助考取各項專業證照,例如:天車操作、堆高機操作、各種相關機械操作等,為使本會能夠多元化發展,特此建言,建請理、監事聯席會研議。
決 議:經主席裁示,交由本會技術組研議,另案規劃。

六、臨時動議:
提案人:李嘉洋
案由一:御任南區行政專務之職務。提請審議。
說 明:如附件呈。
決 議:南北專務請辭案,經主席裁示:南北專務完成階段性任務,並對本會貢獻卓
越,本會特於12月份,會員大會時頒發感謝狀以玆表揚。
提案人:李嘉洋
案由二:延續第三次理、監事聯席會,臨時動議尚未決議案,提請審議。
說 明:訂定雇員「不定期勞動契約書」之規劃與調整措施,內容如附件呈。
決 議:經該次理、監事聯席會決議,無異議通過,本會臨聘之秘書長編列「退休準
備金」,資遣或解約依年限乘以壹年平均工資(12個月6%),於年度預算編
列每月提撥「退休準備金」,每年加保「意外保險含醫療、住院」費,臨聘
當事人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,雇主資遣須於30日前預告,以上退休準備金編列
於101年起算,並於會員大會提案追認通過後報部查核。

七、散會: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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